撥款24億給慶富 海軍司令:我負全責

6 年前
慶富案持續延燒,海軍為什麼要提早支付慶富24億元?海軍下午召開記者會,強調付款都是依法依約,總統府和高層都沒有介入,海軍司令黃曙光更是一肩扛起所有法律責任。 海軍司令黃曙光:「我就是主角,這案子是我批的,我負完全的法律責任。」 海軍司令黃曙光親上火線,扛起責任,獵雷艦案為何提前支付24億給慶富公司,海軍公開造艦契約,進度總共11期,從2014年開始付第一期簽約款,每當慶富完成一期,交給銀行還款保證金,和連帶信用保證書,海軍確認進度無誤,就依約付款。按照海軍的期程表,2016年第三季,慶富完成第三期船殼脫模,所以海軍在同一年12月,分兩次付款。記者會上,黃曙光更一再強調,絕無高層施壓。 海軍司令黃曙光:「沒有人打電話給我,沒有人來關說,也沒有人來告訴我該怎麼做,慶富公司的老闆曾經也想來跟我談,對不起我拒絕。」 軍備局局長梅家樹:「第二期款是在3月21日,由當時的常務次長(尚永強)做核批的,另外在第三期款是12月15日,也是由常務次長。」 軍備局表示,挪用9項軍備預算是合法流用,只是沒跟立院更新資料,願意為疏失負責。海軍也說,懲處名單有待國防部調查小組結果出爐,責任該擔就擔。 先前外界猜測,前國防部長高廣圻、前海軍司令董翔龍、陳永康、現任參謀總長李喜明、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等多名海軍上將,都在懲處名單內,而國防部長馮世寬被軍方定調事前不知情,可能全身而退。 立委(國)江啟臣:「他可能不知情嗎?在三軍內部調動經費的事情,都不知道的話,那你也該下台啊!」 去年(2016年)海軍跳過立院審查,先斬後奏買下方陣快砲,讓部長被立委釘得滿頭包。這回難道又重蹈覆轍?軍方的慶富案問題未解,又因為疑似棄車保帥,惹得一身腥。(民視新聞葉郁甫、張崇閔台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