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綠同喊「廢娛樂稅」 財政部:地方重要財源不宜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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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綜合報導

民眾從事娛樂活動,像是看電影、打高爾夫球,或者唱KTV,消費時除了營業稅之外,還會被徵收一筆「娛樂稅」,今天上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,進行審查「娛樂稅法」時,不分藍綠立委都喊話,支持廢止娛樂稅,不過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,因為目前娛樂稅仍屬於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源,現階段還不宜廢止,但這樣的回答,立委們顯然不買單,直言可以下放地方,自行決定收費標準。

國內的娛樂稅,是民國31年抗戰時期開徵,一開始的目的,是要充裕國庫稅收,如今檢討聲浪再起,多達77位朝野立委,提案要求廢止,或者刪除部分項目,但財政部態度很堅定,立委(國)賴士葆VS.財政部長莊翠雲說:「這個是不是廢止,財政部有邀請過地方政府來開會,他們基於財政自主,而且對鄉鎮來說是個非常重要的財源,所以他們並不贊成廢止,(那是你說的喔我問了幾家),(他們說廢掉但這個錢財政部出),(請問你一年稅收多少),兩兆多(兩兆多啊),(那你就負擔19億這樣不行嗎)。」

去年的娛樂稅,全年稅收達18.9億,按縣市和場域不同,課徵稅率0.5%到最高25%,財委會上,不分黨內外,要求中央乾脆設置專款補貼,或將標準訂定的決定權,下放給地方,立委(民)吳秉叡VS.財政部長莊翠雲說:「不宜廢止,因為這是他們地方很重要的一個財源,(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是夥伴關係),(那地方政府因地制宜),(它有它適當的考量),(這應該是一個合理的規劃啊),項目應該是可以做一些調整,因為社會經濟的演變,(可以調整你調整了考慮了17年),(你也沒調整啊)。」

立委(民)王世堅VS.財政部長莊翠雲說:「要我過去,我就會送你一個十字架,這個十字架喔,橫批就是「稅收」直批就是「國產」,那你所有答覆就是說,誰都休想搶走十字架,這個十字架上面的一些污點,你總是要把它去掉啊。」肯定要守住國產的決心,只是不合時宜的課稅標準,恐怕還需要各方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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