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商酒駕撞死空少賠8百萬 國民法官判6年8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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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 / 綜合報導

北檢第4件國民法官案,是去年富商向詠強酒駕,撞死過馬路的新加坡籍空少。事後向詠強賠償被害家屬800萬,希望法官能判他緩刑,但還是被檢方依《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》,具體求刑8到10年;向詠強昨(2)日出庭,強調不是十惡不赦的人,首度向社會大眾道歉。台北地院由9位國民法官、3位職業法官,組合議庭審理,判處向詠強6年8個月徒刑。

行人才剛穿越斑馬線,就被迎面撞上,這一撞行人送醫傷重身亡,警方到場後發現,闖紅燈的男子,還是新加坡籍美國聯合航空的空少,而肇事的駕駛驚人背景跟著曝光,事業跨足美容美體不動產,旗下擁有4間公司。

富商向詠強說:「我做了一個最不好的示範,我向社會大眾道歉,把事情的真相全部還原清楚,讓社會大眾給我一個很公平的審判,我並不是一個很十惡不赦的人,然後要把那個證據毀滅掉。」

台北地院國民法官開庭審理,他首度對鏡頭道歉,向詠強2022年三度酒駕,這回還撞死人,他向國民法官坦承,案發前5個小時喝酒以為酒已經退,開車一時輕忽看到黑影來不及剎停,當時趕緊下車幫忙CPR,事後賠償空少媽媽800萬,希望能獲判緩刑。

檢察官痛批,向詠強刪除行車紀錄器,還想用錢獲得緩刑,空少媽媽則透過律師跨海控訴,當時得募款把兒子遺體運回家,急需用錢勉強同意和解,其實很難真正原諒對方,向詠強一審遭判6年8個月徒刑。

富商向詠強說:「事實上我因為這個案子,整個負債,本來就負債累累又負債更多,這也是事實這也都查得到,我完全沒有所謂什麼,裝窮或是什麼不爽快的事情。」即使認為已經盡力彌補,仍無法獲得緩刑,因為檢察官以,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起訴,最重可處無期徒刑,但這回由9位國民法官,3位職業法官組合議庭審理,審檢辯3方都沒傳訊證人,就是要針對量刑,給被害家屬一個交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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